經濟日報北京12月20日訊(記者顧陽)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聯合印發的《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20日對外發布,將于2026年4月10日起實施。
據悉,三部門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為規則》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根據各方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著力規范價格行為、推動公開透明、增強各方協同,構建良好平臺生態。
一是規范價格競爭秩序。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細化實化監管要求。二是保護經營者自主定價權。明確平臺經營者不得對平臺內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三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落實明碼標價制度,推動動態定價、差別定價等規則公開,規范免密支付、自動續期、自動扣款等服務,更好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
(責任編輯:施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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